州移〔2016〕40号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关于转发省局2015年度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移民局:
2015年度资金项目计划省局以湘移计〔2016〕2号文已下达,现转发各县市移民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按照州财政局审定的分配方案(移民人口占75%,水库座数占15%,财政困难系数占10%)确定到县市资金额度。2015年度湘西州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规划项目资金预算控制数为4749万元。
二、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移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务必如期如质完成各项移民工程建设任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项目资金。
三、项目建设管理费的计列
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依据相关行业规程规定列入项目工程概算,计入工程决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计列相关费用。
附件:关于下达湘西自治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5年度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湘移计〔2016〕2号)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