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湘西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湘西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网站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是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档案室查阅(地址:吉首市小溪桥路31号四楼)。
(二)公开形式
已在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xxzkqym.org.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务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湘西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吉首市小溪桥路31号四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联系电话:0743-8223533
传真电话:0743-8223533
邮政编码:416000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1)填写《湘西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单位网站下载。
(2)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人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单位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1)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223533,办公地址:吉首市小溪桥路31号四楼,邮政编码:4160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