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全州移民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州移〔2017〕7号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关于对2017年全州移民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的
通 知
各县(市)移民局、本局各科室:
为了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移民部门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州移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2017年全州移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任务及考评标准(详见附表)
(一)目标任务。根据省移民局和州人民政府下达的绩效考评任务,结合我州库区实际,2017年度全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共设置自身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库区稳定、法规培训、项目建设、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七项考评内容。
(二)分值设置。全年总评采用百分值,其中指标考评80分,州局综合测评20分。为便于考核统计,考核指标按100分计算,年终根据得分多少折算入总分,其中自身建设14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7分,库区稳定11分,移民培训13分,后期扶持23分,项目建设21分,资金管理11分。
二、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指标考核与州局测评相结合,州局测评采取局领导班子考评与干部职工考评相结合。总评分按100分计算,其中指标考核占80分,州局测评占20分(其中州局领导班子考评占10分,州局干部职工测评占10分),按得分多少排序,考评结果通报各县市委、政府。
三、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根据综合评定结果,设优秀单位2个,优良单位3个,合格单位3个。
2.个人奖。根据全年干部职工工作表现,评定先进个人,泸溪、古丈、永顺、保靖、龙山五个大库县各评选2名,吉首、凤凰、花垣三个小库县市各评选1名,州移民局评选3名。
3.对优秀单位、优良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处罚
1.凡是在省局绩效延伸检查中被扣分值的县市,州本级在考核时计扣相应的分值。
2.凡是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单位。
(1)县市移民部门在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2)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干部在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3)出现《移民稳定工作责任书》规定上访情况的。
四、组织领导
州移民局成立全州移民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龙生贵任组长,谢海平、戴光辉、刘本刚、姚静、石燕生为副组长,陈明来、喻卫国、彭继勤、唐利平、邓晓焱、陈彩霞、张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明来任办公室主任,梁冉、黎莹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要求
(一)各县市移民局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专抓专管,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人,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县市移民局要高度重视基础性数据资料工作,每季度向州局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和年终以书面形式向州局上报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州移民局各科室要按责任分解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以及汇总成册等工作。
附件: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60份
附件:
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自身建设一 14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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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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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身 建 设 工 作
14 分 |
领导重视
2分 |
1、县市党委常务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移民工作或县市领导库区现场办公解决移民问题1次以上; 2、移民工作纳入县级综合考核; 3、机构健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 |
1、党委、政府常务会未研究或未现场办公扣0.5分; 2、未纳入县级综合考核扣0.5分;县市局无绩效考核方案扣0.2分; 3、机构不全、不合理,班子和人员未配备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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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及材料信息工作
5分 |
1、按时上报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各种材料; 2、重视移民学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每季度向州局和《湘西移民》报送学术或经验交流文章1篇; 3、泸溪、古丈、永顺、保靖、龙山每季度报送政务信息4条,凤凰、花垣、吉首2条; 4、各县市每季度提交5幅移民工作图片资料。 |
1、每少报一项材料扣0.2分; 2、每少一篇文章扣0.2分,每少一篇信息扣0.1分,每少一份图片资料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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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5分 |
1、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局目标管理,有领导分管,有人专抓; 2、移民项目立项、招标、验收要有纪检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征求纪检工作人员意见; 3、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和“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工作,提供问题线索1条以上; 4、年内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法乱纪被立案查处现象。 |
每缺一项或某一项工作未完成扣1分,其中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年内有被立案查处现象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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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7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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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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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身
建
设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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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责任
2分 |
1、建立了领导和股室联系移民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 2、完成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3、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 4、推行政务公开活动,移民项目及资金计划实行县上网、村上墙公示。 |
1、无联系移民村、扶贫联系户扣0.2分; 2、未完成建整扶贫工作任务扣1分; 3、未完成1件扣0.2分; 4、未按规定要求公开移民政务,每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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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 作
7分 |
政 策 兼 容 3分 |
1、对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没有交清社会抚养费的暂缓扶持;(1分) 2、实施移民开发项目时,对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给予优惠;(1分)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积极参与配合单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租用单位房屋居住或者经营的人员,当年有超生育的(含上年度违法多生育未上报的),实行“一票否决”。 |
1、对有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未交清社会抚养费享受后扶政策的扣0.5 分; 2、对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没有落实优惠政策扣0.5分; 3、单位内部当年有政策外生育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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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管 理 4分 |
1、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明确一定分值;(0.5分) 2、明确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1分) 3、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计生配套设备;(0.5分) 4、年内至少研究一次以上计生工作并做会议记录;(1分) 5、上报季度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并上报年初计划、半年总结、年终总结。(1分) |
1、未列入扣0.5分;
2、未落实扣0.5分;
3、工作经费和设备未落实扣0.5分;
4、未研究扣0.5分;
5、未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报表,每项扣0.5分,数据不及时、准确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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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稳定工作 11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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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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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民 维 权 维 稳 工 作
11 分 |
2分 |
1、实行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宣传移民政策法规;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一次以上;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和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在9月底上报州局。 |
每缺一项按比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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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2、认真做好新建水库和解困避险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生产资料调整、政策标准补偿落实到位,安置手续完备,配套设施齐全,没有重大遗留问题,积极为移民排忧解难,积极处理移民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移民实际困难,不出现重访、闹访和越级访。 |
没有编制规划大纲或未经审批擅自动工,降低补偿标准,生产资料调整和补偿补助不到位,移民安置手续不全,配套设施与设计有差距,合理诉求处理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影响出现上访的每涉及一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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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3、畅通移民诉求渠道,信访维稳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接访、劝访制度健全;按月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情况,并在规定时限上报州局;分类建立台帐;对各级督办的信访件办理及时,并将处理意见以文字材料形式及时上报和回复当事人。 |
无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制度不健全;未按月建立台帐,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督办件办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或不按程序办结,每缺一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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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有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班子;有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建立库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不出现到州赴省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京上访为零。 |
遗留问题多,大局不稳定,没有工作班子,无应急预案,措施不得力,责任制不落实,维稳信息上报和劝返不及时,每缺一项扣0.5分;出现到州群体访一次扣0.2分;赴省群访一次扣0.5分;出现进京上访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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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移民培训 13分)
考核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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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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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民 培 训 工 作
13 分 |
3分 |
1、有年度培训计划或年度培训方案; 2、每期培训有实施方案、培训通知、授课内容、参训人员签到花名册及图片资料;每期培训方案及花名册整理汇总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前上报州局法规科。 |
无年度培训计划或年度培训方案扣0.5分,其它每缺一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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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3、建立培训资金项目台帐,规范培训统计报表并于每月22日前上报;年中有培训工作小结,年底有培训工作总结。 4、具体指标任务分配: 完成各类培训3900人(含实用技术培训、中长期职教招生、就业技能培训、精准脱贫转移就业培训、库区基层移民干部及骨干培训)。其中吉首市450人,泸溪县500 人,凤凰县450人,花垣县450人,保靖县550人,古丈县500人,永顺县500人,龙山县500人。 |
未完成年度任务,每少10%扣0.2分,按月上报进度不及时每次扣0.1分,未上报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每缺一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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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就业技能培训获证率100%,就业率90%以上。 |
获证率、就业率每下降10%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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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无挪用、挤占培训资金行为。 |
有挤占、挪用行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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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项目建设 21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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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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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编报及执行 7分 |
3分 |
规划、计划编报 |
1、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扣0.2分; 2、未按省州要求编制项目计划、规划或质量不合格扣0.2分; 3、前期工作不到位,缺少项目设计或论证、项目批文、村组意见等资料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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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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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严格实施经审批的计划项目,出现计划外项目,每项扣0.2分; 2、未及时实施批复后的计划扣0.2分; 3、未按省项目管理的规定招投标或验收项目,每项扣0.5分; 4、未建立项目台帐或资料不齐,每项目扣0.2分; 5、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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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8分 |
交通饮水 4分 |
1、新建和改善移民移民产业区道路16处,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各2处。 2、解决移民饮水安全10000人。其中,古丈、保靖、永顺、泸溪、龙山、花垣各1400人,凤凰、吉首各800人。 |
1、未完成建设任务每项扣2分; 2、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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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水利 4分 |
五小水利建设投入资金1000万元。其中:古丈65万,保靖210万,永顺160万,泸溪135万,龙山180万,凤凰80万,花垣100万,吉首70万。 |
1、未完成五小水利任务每项扣2分; 2、未及时上报进度表扣0.5分; 3、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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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水库3分 |
3分 |
1、认真做好新上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2、完成龙山县落水洞电站移民征地补偿。 |
1、未按省政府和省移民局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扣0.5分; 2、未及时处理和上报遗留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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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送3分 |
3分 |
1、移民信息系统填报; 2、其它资料。 |
1、未按时按质填报预测报、季报、年报,每项扣0.5分; 2、未按时按质填报省州移民局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每项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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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后期扶持一 23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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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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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期
扶
持 |
后扶 管理 9分 |
一、直补资金管理(3分) |
及时准确发放补助到人的资金,发放率100%(后扶基金、扶助金),做好直补人口动态管理(按后扶人口分解到县)。 |
1、未及时发放每次扣0.2分; 2、未按要求核减每人扣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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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精细化管理(6分) |
1、实行项目台帐管理; 2、开工率100%,完成率100%,合格率100%,资金拨付率95%,优良率30%,竣工标识率30%。 |
1、建设程序不全面每个项目扣0.1分; 2、出现1个不合格台帐扣0.2分; 3、“六个率”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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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灾情关爱灾民1分 |
关注灾情(1分) |
及时统计上报各类灾情,并将救助资金情况公示。 |
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重大失误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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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搬迁 5分 |
一、全面完成任务(3分) |
完成2761人的避险解困搬迁任务。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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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自愿与公平公开结合(2分) |
1、移民申请并签订协议; 2、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3、公示实施结果。 |
1、未签订协议每份扣0.1分; 2、未按规定标准付款每人次扣0.1分; 3、未公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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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后期扶持二 23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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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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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期
扶
持
工
作 |
产业开发
4分 |
吉首市:水果700亩,蔬菜200亩,巩固网箱500口; 泸溪县:水果1000亩 ,蔬菜300亩; 凤凰县:水果1000亩; 古丈县:茶叶1200亩,水果500亩,巩固网箱5000口; 花垣县:油茶500亩,中药材500亩; 保靖县:蔬菜300亩,水果1300亩; 永顺县:水果1000亩,蔬菜200亩,巩固网箱500口; 龙山县:水果500亩,中药材500亩。 |
每少100亩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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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移民创业 2分 |
1、完成分配任务:吉首市7户,泸溪县16户,凤凰县10户,古丈县13户,花垣县12户,保靖县21户,永顺县12户,龙山县10户; 2、扶助资金到位; 3、实施结果公布。 |
1、未完成任务每差1户扣0.1分; 2、扶助资金少1万扣0.1分; 3、未公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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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送
2分 |
1、按照编制上报年度计划; 2、按时上报计划实施进度和总结; 3、其他资料报送: 4、数据库管理。 |
每迟一天扣0.1分;迟报5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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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州对县市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细则
(移民资金管理 11分)
考核 项目 |
记分 标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实扣分 |
实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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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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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资金 和 财务 管理 工作
11分 |
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
4分 |
1、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2、建立健全移民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按资金性质分类设账核算。 4、按资金性质分别建立计划项目资金台帐。 5、真实、准确、详细反映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规范处理会计账务并装订好会计凭证。 6、会计报表种类齐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
1、没有设立会计机构,没有配齐会计人员各扣1分。 2、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扣0.5分。 3、未分类设账核算扣1分。 4、未建立项目资金台账扣1分。 5、资金收支情况反映不详细,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每笔扣0.1分;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每拖延一个月扣0.2分。 6、报表不准确扣1分;每缺一种报表扣0.5分;迟报一次扣0.5分;发现表内差错每一笔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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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资金财务管 理
7分 |
1、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计划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擅自调整计划项目。 2、县(市)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 3、移民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 4、完成上级年度审计计划任务。 5、接受上级对移民避险解困资金、培训资金和扶助金等进行专项资金检查。 6、完成移民资金绩效评价任务。 |
1、擅自调整项目计划扣1分,无计划实施项目每起扣1分,超计划拨付移民资金30%以上每起扣1分。 2、每发现一起违反前述规定的扣1分。 3、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的扣1分;发现有以拨代支现象,每笔扣0.2分;项目资金和培训经费支出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的每笔扣0.1分。 4、不接受、不配合审计扣1分,不上报审计整改报告扣1分,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未建立内审台账扣0.5分。 5、不配合上级专项检查的扣1分,需交未交专项资金整治方案和自查报告的扣0.5分。 6、未完成资金绩效评价任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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