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州移函〔2018〕1号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州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不得违反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州委七项规定。(一)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变相旅游;(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四)严禁举办年底团拜或其他违规庆祝活动;(五)严禁违规办婚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六)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组织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分管副局长对科室长、科室长对科员采取当面打招呼、早提醒的方式,切实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两节期间,州纪委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开设两节期间“四风”问题举报专区。同时单位将组织人员在两节期间进行明察暗访,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于发现问题不报、袒护包庇将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落实岗位职责。要建立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附件: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发现问题线索
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