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州移民局党组〔2018〕7号 签发人:龙生贵
中共湘西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根据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各责任主体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 “三个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分工负责制、分项负责制),现将局党组主体责任、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的部署和州委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
(三)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
(四)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斩断背后的利益链。
(五)支持和配合驻州交通局联合纪检组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党,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二、责任分工
(一)局领导责任分工
1、龙生贵(党组书记、局长):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戴光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置开发一科,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规划计划、搬迁安置和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刘本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安置开发二科,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办公室、后期扶持、稽查、避险解困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姚静(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宣传、教育等具体工作,对资金财务、内部审计、绩效评价、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5、石燕生(副调研员):分管法规科和主抓精准扶贫,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政策法规、移民培训、信访维稳、驻村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分工
各科室长履行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唐利平(办公室主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公车管理,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彭继勤(安置开发一科科长、柳树坪村第一书记):履行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做好驻柳树坪村精准扶贫工作,管好工作队员及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谭卫华(副主任科员)做好一科的规划计划、搬迁安置等工作。
3、喻卫国(安置开发二科科长):做好600元内资金计划初审、避险解困、后扶稽察、监测评估等工作。
4、邓晓焱(计划财务科科长):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做好移民资金财务报表、绩效评价、内部审计、机关财务、公务接待、食堂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5、张娜(人事科科长):做好机关党建、政工人事、职工工资福利、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6、陈明来(法规科科长): 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普法、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分工认识并认真落实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措施和要求,是督促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及时部署,精心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分解到人,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分工后,领导干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同时要加强对分管范围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领导干部要追究有关责任。
中共湘西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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