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移民局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州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及查处力度,确保我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湘办〔2016〕11号)精神,州移民局积极响应由州纪委牵头在全州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配合省移民局在全省移民系统开展的“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对全州移民系统2013年以来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扶贫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廉洁扶贫,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移民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每一分“造血钱”“救命钱”都真正用到移民村、贫困移民身上,确保移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移民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所有负责移民项目及资金审批、分配、验收的科(股)室及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
2. 2013年以来移民项目的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与移民系统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单位和个人。
3.全州移民系统存在“雁过拔毛”式反腐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
1、重点查处和纠正影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拒不执行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或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等问题;
(2)在脱贫攻坚重大事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违反议事规则盲目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等问题;
(3)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建设、帮扶对象确定,指使、授意下级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安排扶贫资金项目,将应招投标的项目规避招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4)利用扶贫之机或借扶贫名义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5)基层干部以开展扶贫工作和村级事务为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办私事、中饱私囊等问题;
(6)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集筹劳、摊派费用、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7)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作风粗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8)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2、重点查处和纠正在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骗取、套取、“跑、冒、滴、漏”等问题:
(1)县、乡政府将移民资金用于平衡财政支出、用于非移民项目和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
(2)移民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体违法乱纪、个人贪污受贿等问题。
(3)村组干部在办理移民群众事务中,违规收缴款物、克扣移民补助、拖欠移民钱款等问题。
(4)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申报项目,伪造直补对象、避险解困对象,培训对象骗取资金,虚列各种支出套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5)“暗箱操作”招投标、“小额工程”(50万元以下的)发包不规范、检查验收走过场和工程款结付索、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
(6)移民资产实物、移民资金孳息不入账,利用移民资金外借单位、个人和移民部门自办公司、协会牟利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监督和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底前)
1.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全州移民系统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和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龙生贵任组长,局班子副职任副组长,州局各科室及各县市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整治办)设在州局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组长谢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姚静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一科科长喻卫国、二科科长彭继勤、计划财务科科长唐利平、财务室干部王金艳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安排。
2.制定方案。州局专项监督和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监督整治工作方案。
3.开好三个会。组织召开好局党组会、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参与、支持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核实(5月-8月)
1.全面排查。5月-6月份,对8县市局和州局各科室移民资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2.重点解剖。7月-8月份,对泸溪县、花垣县移民资金进行重点解剖一个重点移民乡镇、一个重点移民村。
3.问题核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4.汇总分析。对此次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汇总 。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各县市局党组、纪检组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监督整治所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管制度。
2.全面总结。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州纪委专项监督整治办和省局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8县市和州局各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移民系统本单位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扶贫项目建设、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排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签字背书;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排查工作要严格监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上报。
(二)抓好上下互动。州局建立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湘西移民杂志和湘西移民网站及时跟进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不到位、走过场,辖区内存在严重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骗取套取等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既要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还要按有关程序上追一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项监督整治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检查的各项信息数据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严格保密,严防各类信息和数据泄露、流失。检查核实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办事,不得敷衍赛责、营私舞弊。
湘西自治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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